2007届各欠费学生:
根据
2006年
11月学校制订的《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统招本科生学分制选课学费管理实施细则》和《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分别规定:“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对欠费学生在学籍注册、选课、评奖评优、开题和答辩等各环节严格控制”。因此,及时按规定缴清学费是每一位即将毕业学生的义务,也是学生申请答辩的必要条件。
我处现将截止
2007年
5月
15日统计出的
2007届毕业生欠费情况在校计划财务处网页上公布,同时也已请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