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转发厦门航空招收2003级(理工科专业男生)本科飞行学员信息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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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厦门航空招收2003级(理工科专业男生)本科飞行学员信息


新闻类型:学生工作    发布时间:2011-08-05 22:39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admin 

应用力学与工程系03级同学:

    为适应国家民航事业发展需要,厦门航空公司决定在全国高校本科三年级学生中招收飞行学员。
一、招收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理科、工科专业本科三年级男性学生;
    2、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毕业时取得CET-4(含)以上合格证书或CET-4成绩450分以上;
    4、符合中国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男生身高170-185厘米,单眼裸远视力不低于C字表0.7(相当于E字表5.0);
    5、符合中国民航飞行学员政治条件规定。
二、招飞面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1、凡自愿应聘厦航飞行学员的学生,向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报名(将姓名、出生日期、籍贯、生源地、政治面貌,联系电话方式等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到zhengbo@swjtu.edu.cn即可),并到厦航网站(http://www.xiamenair.com.cn)下载《厦航招飞报名登记表》(截止2006年6月12日)。
    2、应试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填写完整的《厦航招飞报名登记表》、英语成绩证书、一张四寸全身立姿生活彩照及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参加面试、体格初检。
    3、面试、体格初检安排在2006年6月12日上午8点30-下午5点在犀浦校区2224教室。
    4、面试、体检合格者将参加2006年7月1日至7月31日的上站体检,同时厦门航空公司与身体初检入围拟上站体检的学生签订“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招聘飞行员协议书”,2006年8月1日-2006年10月进行政审,公司录用阶段是2007年3月下旬,2007年7月起开始报到、培训。上站体检合格的学生应个人原因违约放弃应聘飞行学员,学生应支付公司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企业为学生支付的体检、交通、住宿费),若学生经上站体检、政审都合格,因个人原因放弃应聘飞行员,学生应支付公司违约金8500元整(含企业为学生支付的政审费5500元)。

     若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592-5739844、5739846、5739847或发送E-MAIL至personnel@xiamenair.com.cn,或访问厦航网站。邮寄地址:厦门市埭辽路22号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人事劳资部,邮编:361006。

                                      应用力学与工程系学生工作组

                                            200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