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学学院2010届毕业生: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决定自2009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照《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要求,现开始2010年度第一批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申请。
详情请见:
http://www.yanghua.net/WebSite/StudentOffice/ShowNews.aspx?Id=1314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按照通知要求在6月11日(星期五)下午五点前将申请材料交至X2306办公室。
力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