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康国政
副组长:李映辉
成员:康国政、李映辉、蒋晗、唐怀平、李翔宇
秘书:马晓梅
二、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张军琪
副组长:鲁丽
成员:张军琪、鲁丽
三、复试办法
1. 复试人选基本要求
(1)参加2018年西南交通大学力学学科博士生招生考试,总分≥180分的全体考生;
(2)符合硕博连读申请条件,并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硕士研究生;
(3)符合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参见西交校研[2011]23号文件规定)。2017年秋季已选拔拟录的2018级直博考生不参加本次复试,需按报到时间参加学院资格审查并提交相关资料;
(4)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2. 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方式:面试(口试)
面试内容:力学基础+外语能力。
(1)外语能力(30%);
(2)专业知识综合(40%);
(3)素质与能力(30%);
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人。
3. 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1)报到:5月10日上午8:30~9:00;报到地点:九里校区行政楼214。
2)面试:5月10日下午2:00开始。
面试地点: A组:九里校区行政楼222
B组:九里校区行政楼213
四、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1)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 复试考生按照拟录取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别博士研究生须签订《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 攻读(非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拟录取为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须签订《西南交通大学在职攻读(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2、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统考生:初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硕博连读:面试成绩*90%+科研*10%
其中面试成绩应不少于60分(否则视为未通过复试),拟录取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科研得分按如下统计:
(1) 论文得分(仅统计正式发表或有录用通知的论文)
SCI论文10分,EI及中文核心期刊论文4分(不含会议EI),科技核心论文2分,其他期刊(含核心期刊增刊、会议EI等)论文1分,其他论文0.5分(含会议摘要)。
论文得分=∑论文级别得分*该级别论文篇数*作者系数
注:无论第一作者是否为导师,第二作者按系数0.5计入,第三作者按系数0.1计入,其他作者不计入。
(2) 专利得分(仅统计已授权的专利)
发明专利按照一篇EI论文统计,实用新型按照一篇科技核心期刊论文统计。
专利得分=∑折算论文级别*折算论文篇数*发明人系数
发明人系数:第一发明人1,第二发明人0.5,第三发明人0.1,其他0.
(3) 科研项目得分(仅统计主持人为学生的项目)。
国家级10分,省部级5分,校级2分。
科研项目得分=∑项目级别*参与人系数
参与人系数:项目主持人1,其他参与人0.2。
科研得分=论文得分+专利得分+科研项目得分。
五、其他
1.参加复试的统考生和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均需携带1寸照片一张。
2.对参加统考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③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④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⑤已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录用通知)、专利、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⑥政审表。
以上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或有弄虚作假现象者,自动取消复试资格。
3.硕博连读考生请于5月9日前提交④⑤+成绩单(注明挂科课程)。
4.复试费用的收取
具体流程如下:
1、 关注微信公众号(二选一)
1)西南交通大学
2)西南交通大学计划财务处
2、缴费
1)关注西南交通大学-点击校园tools-点击学生缴费;
关注西南交通大学计划财务处-点击缴费;
2)根据提示,点击缴费链接;
3)登陆界面输入账号密码;
默认账号为网报序号,默认密码为111111。
4)进入缴费界面,在需要交纳的费用项前打钩并支付。
交费时间:2018年5月7日00:00—5月11日24:00,逾期不再办理。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先交费后,持微信支付凭据到所在学院参加复试。
5.监督和复议
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督、检查。学校设立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邮箱:学院:lxjw@swjtu.edu.cn
学校:yzb@swjtu.edu.cn,jwbgs@swjtu.edu.cn
举报电话:学院:028-87600790
学校:028-66367560、66366444
举报平台:学校主页http://www.swjtu.edu.cn中“监督举报平台”
说明:以上联系方式仅受理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实名举报,概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匿名举报。
六、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力学与工程学院,如遇与学校文件冲突或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