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并家属:
接公安机关通知,为保障飞机飞行安全,特别是在飞机起飞降落阶段,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立有净空保护区域。我校犀浦、九里两校区均在净空保护区域内。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在净空保护区域内实施飞行无人机、航空模型,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放飞鸟类、孔明灯等行为。
2017年4月17日14时18分至15时20分,成都双流机场空中交通管制部门监测到在成彭高速西侧与巫木沱之间的区域上空有不明飞行物(疑似无人机),造成11架次航班备降其他机场。公安机关已对此立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公安机关通知我校,今后一旦无人机升空,行为人就将受到处罚。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在净空保护区放飞无人机等升空物体的行为,不但会面临数万元的高额罚款,还将受到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凡涉黑飞、私飞影响飞机航线运行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公告事项,请广为周知,广为宣传,并请校内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及家属切实遵照执行,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个人承担。
特此公告
西南交通大学保卫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