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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力学   日期:2016-04-29   点击:[]

一、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康国政

副组长:李映辉

成员:康国政、李映辉、蒋晗、唐怀平

秘书:马晓梅

二、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金建明

副组长:张军琪

成员:金建明、张军琪

三、复试办法

1、复试人选基本要求

(1)参加2016年西南交通大学力学学科博士生招生考试,达到学校规定复试要求的全体考生;

(2)符合硕博连读申请条件,并通过初选审核的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

(3)符合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参见西交校研[2011]23号文件规定)。2015年秋季已选拔拟录的2016级直博考生不参加本次复试,需按报到时间参加学院资格审查并提交相关资料,外地考生可于2016年5月8日前将资格审查资料邮寄至学院;

(4)我院不接收破格复试考生。

2、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方式:面试(口试)

复试内容:力学基础+外语能力。

(1)外语能力(30%);

(2)专业知识综合(40%);

(3)素质与能力(30%);

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人。

3、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1)报到:5月5日下午13:30~14:00。报到地点:九里校区2518室。

2)面试:5月5日下午14:00开始。

复试地点: A组,2529;B组,2601.

四、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1)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           复试考生按照拟录取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别博士研究生须签订《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 攻读(非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拟录取为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须签订《西南交通大学在职攻读(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2、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拟录取成绩 =复试成绩+科研得分,其中复试成绩应不少于60分(否则视为未通过复试)。科研得分最高计入10分。

科研得分按如下统计:

(1)    论文得分(仅统计正式发表或有录用通知的论文)

SCI论文10分,EI论文5分(不含会议EI),中文核心论文4分,科技核心论文2分,其他期刊(含核心期刊增刊、会议EI等)论文1分,其他论文0.5分(含会议摘要)。

论文得分=∑论文级别得分*该级别论文篇数*作者系数

注:无论第一作者是否为导师,第二作者按系数0.5计入,第三作者按系数0.1计入,其他作者不计入。

(2)    专利得分(仅统计已授权的专利)

发明专利按照一篇EI论文统计,实用新型按照一篇科技核心期刊论文统计。

专利得分=∑折算论文级别*折算论文篇数*发明人系数

发明人系数:第一发明人1,第二发明人0.5,第三发明人0.1,其他0.

(3)    科研项目得分(仅统计主持人为学生的项目)。

国家级10分,省部级5分,校级2分。

科研项目得分=∑项目级别*参与人系数

参与人系数:项目主持人1,其他参与人0.2。

科研得分=论文得分+专利得分+科研项目得分。

五、其他

1.参加复试的统考生和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均需携带1寸照片一张。

2.对参加统考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③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④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③已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录用通知)、专利、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或有弄虚作假现象者,自动取消复试资格。

3.复试费用的收取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 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我校 201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 120 /人。

为便于费用的交收,复试费一律实行网上支付。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网上缴费平台。

网址:http://cwjf.swjtu.edu.cn/payment/login.jsp

账号:网报序号

密码:初始密码为 111111

第二步:选择支付费用。在“费用支付”——>“费用项列表”中选择费用项,然后在“本次支付金额”栏内输入支付金额(如不填写默认为全额支付),然后点击“支付”。

第三步:网银支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的银行进行网上银行支付。

第四步:打印凭据。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弹出支付信息打印界面,

打印完成后可凭此办理相关手续。(该凭据可重复打印,方法为:登录后进入“缴费历史查询”,在“打印订单”处打印)

交费时间:2016 4 29 8:005 12 24:00,逾期不再办理。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先交费后,持打印的凭据到学院参加复试。

5.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督、检查。学校设立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邮箱:学院:lxjw@swjtu.edu.cn

          学校:yzb@swjtu.edu.cnjwbgs@swjtu.edu.cn

举报电话:学院:028-87600790

          学校:028-6636756066366444

说明:以上联系方式仅受理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实名举报,概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匿名举报。

六、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力学与工程学院,如遇与学校文件冲突或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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