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力学与航空航天学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材料评议办法
为确保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顺利开展,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博士招生“申请 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研 2022[2]号)文件,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材料评议及综合考核办法如下:
1. 材料评议专家组
学院按招生方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不少于 5 人,成员由本力学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
2. 评议标准
评议内容包括考生的学术能力和科研潜质两项,分值各50分,总分100分。
(1)学术能力:从考生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获得授权专利、获得软件著作权等)、奖励(包括科研获奖、竞赛获奖、个人学术获奖等)和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考查。
(2)科研潜质:从考生的科研经历(包括参加科研项目情况、硕士学位论文情况等)和科研计划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3. 材料评议通过的人数比例
材料评议通过人数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指标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具体办法如下:
(1)按照评议标准对所有报名考生进行评分;
(2)根据博士生导师招生指标数,按照不高于1:2的比例,由导师结合报考考生评分从高到低,分别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报考考生名单;
(3)博士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按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同时不高于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最终确定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西南交通大学力学与航空航天学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