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康国政
副组长:李映辉
成员:康国政、李映辉、唐怀平、蔡力勋、鲁丽
秘书:刘娟
二、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金建明
副组长:高磊
成员:金建明、高磊
三、复试办法
1、复试人选基本要求
(1)参加2014年西南交通大学力学学科博士生招生考试,达到学校规定复试要求的全体考生;
(2)参加2014年西南交通大学力学学科博士生招生考试,未达到学校规定复试要求,但由本人申请,除拟报考导师外的三位专家联名推荐,相关材料经过学院审查公示后无异议,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
(3)硕士一、二、三年级,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
2、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方式:笔试+面试(口试)
复试内容:
面试(100分): (1)外语能力(30%);(2)专业知识综合(40%);(3)素质与能力(30%);考入学生面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人,硕博连读生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人。
笔试(100分):力学基础(70%)+外语能力(30%);
3、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1)报到:4月24日上午8:30~9:00。报到地点:九里校区2518室。
(2)笔试:4月2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九里校区2506;
(3)面试:4月24日下午14:30开始,复试地点:九里校区2529。
四、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1)由复试小组决定是否通过复试,未通过复试不得录取;
(2)复试通过后,学院按照拟录取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可录取考生顺序,供指导教师录取参考;
(3)指导教师确定是否录取。指导教师有权决定录取或放弃录取,也可决定录取排名在后的学生(但应在学院指标允许范围内);
(4)受学院当年招生指标的限制,复试成绩排在后面考生有可能不会被录取。
(5)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2、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拟录取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其中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都应不少于60分(否则视为未通过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