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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推免生复试通知

作者:力学   日期:2014-09-26   点击:[]

 

 

一、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康国政

副组长:李映辉

成员:康国政、金建明、高磊、李映辉

秘书:刘娟

二、2015年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金建明

副组长:高磊

三、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组(不对外公布)

四、复试办法

1、复试方式及内容

本学院充分尊重培养单位所给出的推免成绩,复试仅由面试(口试)组成,外语听力及口试放入面试(口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至少要进行一次外语听力、口语的测试。

面试(口试):1)英语口语、听力;

2)专业知识综合;

3)素质与能力。

3、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由于教育部对2015年推免生政策的变化,本学院对今年推免生的面试将本学院生源和外校生源分开进行。来自本校其他学院的推免生可以自己确定参与本学院生源或外校生源的复试中的一种。

本校推免生采用集中面试,安排如下:

1)报到:9月28日下午14:00~14:30。地点:犀浦校区2307室。

2)面试:9月28日下午1430开始。地点:2307。

外校推免生的面试安排:

1) 时间:9月28日-10月24日,具体时间视填报志愿而定。

2) 复试方式:视外校学生填报志愿的情况,决定采取集中面试或单独面试或其他方式面试的方式进行。

4、复试成绩

面试成绩评分办法如下表:

评分内容

权重

成绩(按满分100计算)

折算成绩

掌握基础知识情况

25%

掌握专业知识情况

25%

科研成果

5%

社会实践

5%

人文素养

5%

创新能力

5%

特殊才能

5%

外语听力及口试

20%

其他

5%

总分

100%

五、拟录取

按照复试通过后在教育部研招网确认的先后确定录取顺序;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录取:

(1)、面试外语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六、其他

复试费的收取:

按照相关规定每人收取120元复试费,但通过我院复试,并在教育部研招网确认到我院就读的推免生,退还复试费。

2、再次复试

 对通过学院复试,在规定期限内未在教育部研招网确认的推免生,原则上不能再次申请参加我院的复试。

对于获得推免资格的本学院推免生,推免到本院原则上都应参加学院组织的首次集中复试。

上述细则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不一致时,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本复试细则由力学与工程学院解释。

 

 

力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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